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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副处长宋健: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即时比分围绕稳岗位、促就业、保民生、助振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近日,又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发展惠民生助振兴的通知》,为使大家全面了解《通知》的相关内容,今天,我们邀请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双友先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闵初旭先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钱妡女士,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处长张衡先生,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朱双友副厅长介绍情况。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双友:
记者朋友们,上午好:
非常高兴参加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发展惠民生助振兴新闻发布会。一直以来,在各位的大力支持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稳就业政策措施得到有力宣传,政策红利得到充分释放,多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在这里,我谨代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一直以来关注、关心、支持全省人社工作的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围绕稳岗位、促就业、保民生、助振兴,牵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20年以来累计释放惠企红利622.68亿元,稳定岗位1188.1万个次,新增就业165.2万人,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失业保险待遇212.6亿元,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重大项目开工投产、重点企业竞相来辽,经济社会提速发展、外界预期明显改善,为抓好全省就业工作提供了内生动力、创造了最优环境。省人社厅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契机,围绕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抢先抓早,“三化”推进,创新举措,取得了较好成效。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5.4万人,同比增长3.6%;18-45岁群体新就业占比稳步上升,达到65.2%,较去年底提高3.2个百分点。全省就业形势整体稳定向好,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打出气势、筑牢基础。
近日,国家先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37号),为抓好国家政策落实,全力巩固辽宁振兴发展的良好态势,进一步促发展惠民生,我们整合人社、教育、卫健、金融等19个部门稳岗位、拓渠道、扩容量、兜底线政策措施,先后3轮征求省(中)直有关部门和各市意见,多次征集高校、职业院校和各类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形成了即时比分《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发展惠民生助振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并实施。
下面由我向各位介绍《通知》中政策举措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涵盖4个方面内容17条政策举措。
第一部分内容是支持市场主体稳岗位保用工,该部分包含政策措施5条,一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对未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按规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6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为30%。二是精准提供企业用工引才服务保障。我们将充分运用“春暖辽沈·惠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专项行动这一“主舞台”,围绕重大工程、重点产业用工需求,强化“一企一策”、“一项目一策”用工服务保障,着力解决企业用工缺口问题。通过落实奖补政策,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品牌的优质人力资源供给作用。三是加强企业吸纳就业支持。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各类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吸纳就业补贴和培训政策。四是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提升技能,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五是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通过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对带动就业较多的市场主体和支持创业成效明显的金融机构给予支持。
第二部分内容是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该部分包含政策措施6条,一是强化就业服务供给支持。我们注重发挥东北地区联动作用,持续搭建就业战略合作体系,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高校毕业生无论是“离校前”还是“离校后”,都能够享受到不断线的就业服务,确保沟通联系服务“不落一人”。二是鼓励引导面向基层就业。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围绕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和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发就业岗位,通过落实倾斜政策支持和引导大学扎根基层就业创业。三是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今年,我们联合省国资委等部门正式启动了央企国企高校毕业生招聘周活动。未来,我们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征集更多优质就业岗位,着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四是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今年,我厅启动了全省2923家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提供岗位8662个,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数50%以上。未来,我们将持续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稳定政策性岗位招聘规模。五是实施2023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今年,我厅联合10部门实施了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进一步广覆盖、提质量、优服务,做到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服务有品质,计划全年募集不少于2.2万个就业见习岗位。上半年,全省已募集1.5万个就业见习岗位。下半年,我们将重点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群体,强化对接服务保障,确保每个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抓实见习结束人员跟踪服务,落实见习补贴政策,通过运用补贴政策重点提升见习转化正式就业比例。六是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针对专业供给和市场需求的“错位”问题,制定补贴政策,通过培训方式提升高校毕业生特别是离校未能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市场化就业能力,推动其尽早尽快实现就业。
第三部分内容是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该部分包含政策措施4条,一是发挥市场对加大岗位供给的牵引作用。注重发挥新兴业态、平台企业、示范项目牵引优势,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做大就业“蓄水池”缓解供需不平衡压力。二是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支持体系。强化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推动创业孵化提档升级,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可按上一个自然年实际支出的基本运营等费用定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补。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群体创业,免费提供创业培训指导服务。三是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带动就业效应。进一步简化担保手续,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程序,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提升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便捷性,最大程度减缓初创者资金压力。四是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延长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限,重点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政策服务支持力度。
第四部分是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该部分包含政策措施2条,一是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提供“一对一”援助举措,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不低于12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合理统筹确定公益性岗位安置规模。二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等。优化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最大程度解决困难群众所急所盼。
总的来看,此次《通知》中的17条政策措施,既全面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决策部署,又结合即时比分实际进行了深化细化,明确具体条件和实施标准等,便于基层操作执行。相较于国家12条政策,即时比分的政策措施呈现5个主要特点:一是我们最大限度发挥新一轮稳岗补贴作用,创新提出了稳岗扩岗和劳务协作专项贷款等新的金融支持措施,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丰富了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工具;二是从优化劳动力人口结构端发力,提升18-45岁中青年群体新就业占比,突出吸引高校毕业生来辽留辽就业创业,挖掘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优质岗位,让青年群体对辽宁更有信心,增强青年求职者将辽宁作为就业优选地的导向;三是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支持体系,优化升级创业平台载体,全方位提供融资、孵化、场地支持,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四是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让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受更加便捷政策服务和更加完善权益保障;五是创新实施青年就业培训,优化高校毕业生技能结构,着力缓解青年群体就业“结构性”矛盾,减少“摩擦性”失业现象。本轮政策预计释放惠企等政策红利20亿元以上。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锚定各类市场主体和重点就业群体迫切需要,全力以赴抓好政策落实,优化办事流程,最大程度释放红利。保持干劲不减,“三化”推进就业领域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倾力办好民生实事,以增强民生福祉来检验主题教育扎实成效,稳固夯实就业良好局面,助力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
一是聚焦稳定岗位强供给,通过就业政策落实有效提振市场信心,提升市场化吸纳就业能力。持续深入实施“春暖辽沈·惠企护航”专项行动,以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产业布局用工对接服务为核心,落实“专员专岗”用工服务制度,深度挖掘优质就业岗位。落实社会保险“缓”“降”“返”政策,充分运用“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等方式落实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重点支持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提升吸纳就业能力。
二是聚焦青年群体优服务,保持工作力度不减,织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全力推进“振兴有你·就有未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服务“双百日”攻坚行动,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人才工作相融合,注重发挥东北地区协作吸引力,立足重大产业布局征集更多优质市场化就业岗位。大力实施青年就业见习拓展计划,落实“三支一扶”等专项基层就业计划,为每位有就业意愿的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
三是聚焦能力提升促匹配,持续推动技能培训面向振兴发展需求。坚持以培训促就业的工作导向,引导各类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必需等环节集聚。要把就业成功率作为检验培训效果的首要条件,探索推动“小班次”灵活培训模式。大力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着重强化培训的效果评估,对培训机构实行分级分类考核评价,实行动态进出机制。重点提升高校毕业生等初入劳动力市场的青年群体就业能力。深入推动“工学一体化”“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转换专业培训,在重点领域组建一批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共同参与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推动教育与就业的有效过渡衔接。
四是聚焦整合资源重投入,着力发挥创业政策带动就业的正向刺激作用。倾注更多资源力量,培育壮大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提升创业孵化基地奖补标准,打造本地创业品牌,推动新孵化小微创业集群与当地产业布局相融合。围绕金融、场地、培训等方面为创业者提供更加完备和优质的要素支持,其中提供重点项目申报、政府补贴申领、融资对接支持、创业指导、项目路演等服务,高质量开展好创业带头人培育工作,推动创业数量质量双提升。通过新媒体手段宣传优秀创业典型,积极搭建跨省、跨市的创业成果展示交流平台,着力营造良好的创业工作氛围。
五是聚焦基层运转提效能,推动实现信息政策集中,服务资源下沉。深度发掘并积极推广复制沈阳市“舒心就业”等经验做法,引导公共就业服务持续向社区、乡村基层延伸,推动建立更多充分就业社区,建设一批“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全面强化省级集中统一的信息化、数字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就业服务多跨协同、综合集成、无感智办,强化大数据应用能力,注重一线统计数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深入推动创业型城市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建设,鼓励各地加大配套投入,实施就业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强化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六是聚焦兜底保障防风险,着力推动构建和谐安定的就业环境。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逐步改善劳动条件,强化工伤预防保障。探索“党建+法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新模式,规范和服务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抓实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和兜底安置。针对城乡劳动力深度交融的实际情况,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为落脚点推动均等化的便民就业服务,打造更加公平的市场化就业环境。加强正向宣传,着力培育劳动者建立更加健康、积极、向上的就业理念,合理引导对未来就业的良好预期。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副处长宋健:
谢谢朱双友副厅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请记者朋友们举手提问。
国际在线记者:
目前多数2023届高校毕业生已经离校,请问人社部门采取了哪些举措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早尽快实现就业?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闵初旭:
感谢您的提问。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年初以来,省政府4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省人社厅坚持早发力、早启动、早介入,在一季度就启动了“梦筑辽宁·才助振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辽来辽就业促进行动,将10项公共就业服务提早送进校园,取得了较好成效。7月份,我们正式启动了“振兴有你·就有未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服务“双百日”专项行动,“双百日”专项行动将持续开展到年底,主要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服务对象延伸扩面。立足精准对接、全面提升、提早介入的基本原则,我们将服务对象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面到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广大有意愿来辽就业创业的青年求职者、登记失业青年以及有求职意愿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确保有就业意愿的求职青年群体能够享受到高品质、不断线的就业服务。
二是政策服务密集供给。“双百日”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就为你来”专项招聘活动、“心系辽宁·情注家乡”暑期服务活动等一系列主题鲜明、举措扎实的16项子活动。包含职业介绍、人岗对接、创业培训、技能提升、困难帮扶、权益保障等内容。重点提振信心帮助市场主体稳岗拓岗,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市场化就业能力,丰富就业渠道,提升就业主动性和稳定性。
三是提质增效抢抓任务。我们立足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期间的重大工程、重点任务,进一步优化细化工作举措, 明确阶段性任务节点,并抓实效果评估和考核评价。着力做到三个100%,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跟踪回访率100%;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率100%;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100%。全年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不少于42万个,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2.2万个。
四是加力优化就业环境。针对性实施“就业权益护航行动”,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监管,对虚假招聘、就业歧视、“培训贷”、信息泄露滥用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规范企业特别是新业态领域平台经济企业招聘用工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着力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保驾护航。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继续坚持政策引领,深化对接服务举措,持续加强资源供给,全力推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早尽快实现就业。谢谢!
中新社记者:
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体,请问此次人社部门有哪些政策举措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恢复活力,稳定和促进就业?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钱妡:
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持续推进系列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这次调整优化稳就业政策举措,再次打出“降、缓、返、补、提”政策组合拳,突出政策延续性,稳定市场预期,更好激发企业活力。
降,就是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其中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实施至2025年4月底,工伤保险至2024年12月底。缓,就是调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方式。已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市场主体,在政策到期后,可在2023年底前自愿选取分期或逐月方式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返,就是继续对不裁员和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实施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为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这项政策将实施至今年底。补,就是强化各项补贴政策实施力度,2023年接续实施失业保险一次扩岗补助政策,对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补贴。提,就是鼓励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年度内对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以及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在强化政策供给的同时,我们将持续加大宣传,优化经办服务,大力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实现“政策找人”“服务上门”,更好更快的助力企业减负稳岗扩就业。谢谢!
央广网记者:
在支持此次新出台的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实上,财政部门采取了哪些具体工作举措?
辽宁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处长张衡:
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稳就业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部署,按照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要求,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推动稳就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促进全省就业大局稳定,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助力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省政府办公厅制发了《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 ?进一步促发展惠民生助振兴的通知》,出台了17条务实管用、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省财政厅会同省人社厅,全面梳理涉及财政的政策,认真测算资金需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拿出“真金白银”,全力保障出台的一系列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在财政支持方向上,切实做到“四个聚焦”:一是聚焦市场主体,支持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企业吸纳就业、技能提升等补贴政策,帮助企业稳岗减负;二是聚焦青年群体,支持实施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落实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和培训补贴政策,助力重点群体就业;三是聚焦创业载体,支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落实创业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政策,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四是聚焦困难人员,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落实困难人员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兜牢失业帮扶底线。
在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就业资金的同时,省财政厅将落实“精算、精管、精准、精细”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确保就业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让政策红利惠及市场主体和就业创业人员,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作出积极贡献。谢谢!
辽沈晚报记者:
困难群体就业一直以来都是民生保障工作领域的重要内容,请问人社部门采取哪些方式来帮扶这些就业困难群体?如何兜牢民生底线?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双友:
感谢您的提问。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关乎百姓冷暖、民生底线。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体就业,《关于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省人社厅坚持聚焦困难群体面临的现实问题,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全力办好“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这一民生实事,通过强匹配、重培训、优保障、兜底线举措,着力解决好老百姓就业的“烦心事”“揪心事”。
一是强匹配,精准提供个性化就业援助。常态化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行动”,精准识别困难人员,做实登记失业人员实名制数据库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数据库,开辟专门服务渠道,通过服务对象的年龄、性别、学历、技能水平、家庭情况等确定援助举措。分级分类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个性化服务,实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技能水平清、服务需求清。
二是重培训,培养市场化自主就业能力。鼓励失业人员提升技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引导优质培训资源下沉,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平台载体,为辖区内有就业意愿的困难群体提供门槛低、易掌握、周期短的就业技能培训,推动困难群体就近就便实现就业。
三是优保障,强化要素供给提高生活质量。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可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继续实施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代缴医疗保险费,落实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多措并举强化困难群体生活保障,降低基本生活负担。
四是兜底线,确保就业帮扶全覆盖无死角。针对重度残疾人、“45 55”大龄失业人员等群体,依托社区网格化服务体系,深入摸排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将政策、岗位、服务“送上门”。对难以通过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困难群体,科学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妥善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未来,我们将始终把困难人员作为重点群体,千方百计帮助他们实现就业,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送进千家万户,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谢谢!
辽宁日报记者:
政策提出按季度编制发布急需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请问这个目录是依据什么编制的?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钱妡:
感谢您的提问。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是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依据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中技能人才供需情况,每季度对供不应求排名前50左右的职业(工种)统一发布,配套给出经专家测算的培训补贴标准,供各市参考使用。
目录发布以来收到较好效果,一方面可以客观反映出人力资源市场技能人才供求状况,另一方面也能够及时引导培训资源流向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领域,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培养市场和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对于纳入目录的职业(工种),各市可结合实际提高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30%;同时,目录的发布,也可以方便劳动者结合自身意愿和市场供需,更加精准地选择培训工种,实现更高质量更加稳定就业。
配合目录的发布,我们还将大力推行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和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等政策,持续实施“技能辽宁行动”,不断优化和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推动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劳动者好就业、就好业。谢谢!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副处长宋健: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现场提问就进行到这里。感谢各位新闻发言人对有关情况的介绍,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本场发布会的关注与支持,请大家做好本场发布会的宣传报道工作。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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