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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省广播电视局电视节目技术
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办法》的通知
辽广科字〔2025〕5号

各市广播电视局,辽宁广播电视台:
  为顺应广播电视科技发展形势,推动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省广播电视局组织专家重新修订了《辽宁省广播电视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2025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电视节目
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视节目技术质量的规范化管理,鼓励电视节目制作人员钻研业务、制作精品节目,促进即时比分电视节目技术质量不断提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评范围为在国家、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其官方认证的网络平台上制作和播出的节目。
  第三条 每年评审一次,设最佳作品、优秀作品、入围作品三个等级。
  第四条 本项推选为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的评审活动。获奖者的业绩可作为考核晋级、职称评定的参考条件。各参评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第二章 等级设立
 

  第五条 电视节目技术质量推选活动共设立三个类别:
  一、录制技术质量推选节目(网络视听作品可参与此项推选)包括:
  1.高清录制技术质量推选节目:新闻、专题、综合文体。
  2.高清视频图形制作推选节目:片头、短片和演播室图形设计类节目。
  二、高清播出技术质量推选节目。
  三、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推选节目。
 

第三章 作品申报
 

  第六条 各组织单位应按年度电视节目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通知要求的时间向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申报。
  第七条 申报单位必须认真准确填写申报表,确保参评节目为本单位制作,如出现争议,所有责任由参评单位承担。节目播出发布平台在“首播单位\平台”处填写。报送的相关资料必须齐全有效。
  第八条 每个申报单位,每类节目最多申报两个节目,申报各类作品的完成人员限额如下:
  一、高清录制技术质量推选节目:
  1.新闻类,完成人员不超过4名。
  2.专题类,完成人员不超过4名。
  3.综合文体类,完成人员不超过10名。
  4.视频图形制作类,完成人员不超过3名。
  二、高清播出技术质量推选节目,完成人员不超过10名。
  三、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推选节目,完成人员不超过6名。
 

第四章 评定办法
 

  第九条 每类评选中最佳作品的入选比例不超过参评节目数量的10%,辽宁省广播电视台所获最佳作品数量不计入上述比例中。优秀作品的入选比例不超过参评节目数量的25%,入围作品的入选比例不超过参评节目数量的35%。当某一类别的参评节目数量较少,按照入选比例计算,最佳作品奖不足一项,但制作质量较高,经评审组商议后,可设定一项最佳作品,优秀作品、入围作品依照评定结果,经商议后确定。
  第十条 各类作品的评定办法详见相关附件:
  1.录制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细则(附件1);
  2.高清播出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细则(附件2);
  3.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细则(附件3)。
  第十一条 评定工作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委托其科技委电视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评定结果经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后公布。
  第十二条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为入选作品的主要完成人颁发证书。
  第十三条 申报参评作品时,申报人员须填写承诺书,承诺节目是由申报节目的主要完成人制作。如发现参评作品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经查明属实,撤销其参评作品的评定资格及名次,并视情节取消其一至三年内的参评资格。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23年3月14日印发的《辽宁省广播电视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评比办法》(辽广科字〔2023〕1号)自行废止。
  附件:1.录制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细则
     2.高清播出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细则
     3.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细则
     4.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申报表
     5.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申报表(网络视听作品)
     6.电视节目高清播出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申报表
     7.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优秀作品推选申报表
     8.电视节目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汇总表

附件1
  

录制技术质量优秀作品
推选活动评定细则


  
  一、概述
  本细则是为评定录制技术质量推选节目而制定的。推选分新闻、专题、综合文体、视频图形制作(片头、短片和演播室图形设计)四类(网络视听作品可参与此项推选)。
  二、对参评节目的要求
  1.参评的节目须由申报单位人员录制,且首播时间在上一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的期间之内。
  2.参评的节目必须完整,节目时间长度为:新闻10分钟以上(一档完整的新闻节目);专题15分钟以上;综合文体45分钟以上,不超过120分钟;片头类节目90秒以内;短片类节目90秒至10分钟。演播室图形设计类节目要求精编5分钟以内。
  3.参评录制技术质量推选的节目介质为移动硬盘(节目可集中存储在移动硬盘中),参评高清播出技术质量推选的节目介质为专业蓝光盘或PII卡,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录制和交换规范中规定的内容依次进行录制,具体规定见下表:
 


  4.高清参评节目录制要求详见《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录制规范》GY/T 313—2017,网络视听作品的技术要求详见《网络视听节目视频格式命名及参数规范》GY/T 353—2021,采用移动硬盘为介质的节目和作品参照“附表1”中高清节目新介质录制要求。高清录制技术质量推选节目新闻类和播出技术质量推选节目的音频部分暂不要求立体声和国际声。网络视听作品不要求国际声。
  三、评定
  录制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的评定分为初评和终评两部分。初评包括客观测试和主观评价两部分,分别占总分的20%和80%。初评淘汰率为30%。初评评委设定为8人。终评以节目主观评价为主。终评评委设定为10人。
  初评中因格式错误导致技审工作站不能识别、专业硬盘播放系统不能读取的节目将直接被淘汰。网络视听作品的客观测试只对“附表1、附表2和附表3”中的内容做评测,不对图像信号电平指标和声音信号电平指标做评测。
  (一)客观测试的评定
  参评节目技术质量的客观测试评分包含图像质量和声音质量两项,分别占总分的70%和30%。
  1.高清节目图像信号技术质量的客观测试和评分
  1.1测试项目和指标
  ●a 节目亮度信号峰值电平
  —7~721mv
  ●b 黑电平与消隐电平差(底电平)
  标准值:0~50mv
  ●c 节目基色信号峰值电平(R、G、B)
  —35~735mv
  ●d 时码
  LTC、VITC均连续并在节目起始点置零。
  1.2测试方法
  专业蓝光盘或PII卡介质的测试方法
  a)在经过校准后的专业蓝光或PII录像机等设备上重放节目介质,使用波形示波器对重放视频信号进行测试。
  b)在节目介质上选取节目时间全长的1/6、2/6、3/6、4/6和5/6附近处进行重放,对“附表1、附表2和1.1测试项目和指标”中有关项目进行测试。
  移动硬盘节目介质的测试方法
  a)使用技审工作站对节目视频信号进行测试。
  b)对节目整体做测试,对“附表1、附表2和1.1测试项目和指标”中有关项目进行测试。
  1.3测试结果的评分
  在“附表1、附表2、附表3和1.1项”中所列项目的测试结果全部指标合格为满分100分;其中每遇一项不合格即酌情扣分。
  2.声音信号电平的客观测试和评分
  2.1测试项目和指标
  (1)单声道节目:
  ●a CH1(混合声)节目声音峰值电平
  标准值:正常值为—9dBFS,最高不得超过—6dBFS
  ●b CH2(国际声)节目声音峰值电平
  标准值:正常值为—9dBFS,最高不得超过—6dBFS
  (2)立体声节目:
  ●c CH1(立体声左声道)节目声音峰值电平
  正常值为—9dBFS,最高不得超过—6dBFS
  ●d CH2(立体声右声道)节目声音峰值电平
  正常值为—9dBFS,最高不得超过—6dBFS
  ●e CH3(国际声左)节目声音峰值电平
  正常值为—9dBFS,最高不得超过—6dBFS
  ●f CH4(国际声右)节目声音峰值电平
  正常值为—9dBFS,最高不得超过—6dBFS
  2.2测试方法
  专业蓝光盘或PII卡介质的测试方法
  a)在经过校准后的专业蓝光或PII录像机等设备上重放节目介质,使用波形示波器对重放音频信号进行测试。
  b)在节目介质上选取节目时间全长的1/6、2/6、3/6、4/6和5/6附近处进行重放,对“附表1、附表2和2.1测试项目和指标”中有关项目进行测试。分别对两个声道的声音电平进行测试。测试时使用波形示波器监测瞬间峰值电平。
  移动硬盘节目介质的测试方法
  a)使用技审工作站对节目音频信号进行测试。
  b)对节目整体做测试,对“附表1、附表2和2.1测试项目和指标”中有关项目进行测试。分别对四个声道的声音电平进行测试。
  2.3测试结果的评分
  在“附表1、附表2、附表3和2.1项”中所列项目的测试结果全部指标合格为满分100分;其中每遇一项不合格即酌情扣分。
  (二)主观评价的标准
  1.图像质量的主观评定
  主观评定分五项进行,满分为100分。
  a.杂波和干扰可见度
  满分为20分。可视其轻重程度分级打分。
  b.画面清晰度
  满分为20分。可视其优劣程度分级打分。
  c.亮度层次
  满分为20分。可视其优劣程度分级打分。
  d.彩色保真度
  满分为20分。可视其优劣程度分级打分。
  e.制作难度
  满分为20分。根据固定或移动拍摄、使用单台或多台摄像机、拍摄环境条件、节目所含的镜头数量、编辑难易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打分。
  f.明显缺陷扣分
  在主观评价过程中,如果发现其它严重缺陷者,酌情扣总分,扣分范围一般为1~10分。
  2.声音质量的主观评定
  声音质量的主观评定分三项进行,满分为100分。
  a.音质
  满分为60分。可视其优劣程度打分。
  b.音量
  满分为20分。可视其优劣程度打分。
  c.声画同步
  满分为20分。可视其优劣程度打分。
  d.明显缺陷扣分
  在主观评价过程中,如果发现其它严重缺陷者,酌情扣总分,扣分范围一般为1~10分。
  主观评价是在经过校准后的专业蓝光、PII录像机或专业硬盘播放系统等设备上重放节目介质,在节目介质上选取节目时长1/6、2/6、3/6、4/6和5/6附近点进行重放,对图像质量和声音质量有关项目进行评定。
附件2
  

高清播出技术质量优秀作品
推选活动评定细则


  
  一、概述
  本细则为评定广播电视机构高清播出系统技术质量而制定。评定依据为参评单位按指定日期收录的本台播出节目介质的主、客观评定结果。
  二、对参评节目的要求
  节目播出质量根据参评单位报送的电视节目播出信号介质进行评定。
  2.1选定播出时间中的一段,长度为60分钟,使用专业蓝光或PII录像机记录播出系统输出端的播出信号。见下图。
  

  录制时间和日期具体通知。
  2.2播出信号介质应依照录制和交换规范的规定进行录制,参照《录制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细则》。
  2.3播出信号介质在报送同时应附有记载指明各段节目标题和起止时间的节目播出串联单。
  三、评定
  高清播出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的评定分为初评和终评两部分。初评包括客观测试和主观评价两部分,分别占总分的20%和80%。初评淘汰率为30%。初评评委设定为8人。终评以节目主观评价为主。终评评委设定为10人。
  客观测试评分包含图像质量和声音质量两项,分别占总分的70%和30%。
  1.图像信号技术质量的客观测试和评分
  图像信号技术质量的客观测试和评分参照《录制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细则》,见“附件1”。
  2.声音信号技术质量的客观测试和评分
  声音信号技术质量的客观测试和评分参照《录制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细则》,见“附件1”。音频部分不要求立体声和国际声。
  3.图像和声音信号质量的主观评价
  高清播出技术质量优秀作品主观评价的测试方法参照《录制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细则》,见“附件1”。对电视节目播出质量除进行常规的图像和声音的主观评定外,还应对播出环节中特有的技术因素进行评定,其中包括:不同节目之间的一致性;两个节目切换过程中切换点的质量;综合整体质量。
  3.1不同节目之间一致性的评定
  此项评定主要是通过主观感觉并借助示波器、音量表对播出中各段节目之间的技术质量是否存在差异进行评定,满分为30分。评分因素:图像亮度、色度、色调和声音音量,可视其差异程度每项打分。
  3.2两个节目切换过程中切换点的质量评定
  此项评定主要是对节目切换过程的准确性进行评定,满分为30分。评分因素:画面被卡、声音被卡、漏彩底或彩条、画面不稳、切换杂波和噪音。可视其轻重程度每项打分。
  3.3综合整体质量的主观评定
  此项评定包括对图像和声音的主观综合评价,评定参照《录制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细则》。满分为40分。
  3.4明显缺陷扣分
  在主观评价过程中,如发现有其他严重缺陷者,酌情扣分。


附件3
  

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优秀作品
推选活动评定细则


  
  一、概述
  本细则为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优秀作品推选节目而制定。该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在影视、新媒体、演艺演出、展览展示等场景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创作的动态影像作品。作品可以完全由人工智能生成,也可以部分由人工智能生成(需要在说明里标明哪些部分由人工智能生成)。评定依据为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作品的主、客观评定结果。
  二、对参评节目的要求
  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优秀作品根据参评单位报送的信号介质进行评定。
  2.1参评作品的节目介质为移动硬盘,作品时长15秒至5分钟精编。
  2.2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影像作品信号介质应依照录制和交换规范的规定进行录制,参照《录制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细则》中对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作品的相关规定,见“附件1”,不要求记录国际声。
  2.3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影像作品信号介质在报送同时应提供作品相应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作品阐述、作品海报、技术文档、设计稿、应用场景、适用平台、交互程序、AI生成关键词、相关云平台、AI云服务费、本地化流程方案、模型训练方式等,支撑材料打印后与硬盘介质一并提交,不适合打印的材料可存放在硬盘介质中。
  三、评定
  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优秀作品推选活动的评定分为初评和终评两部分。初评包括客观测试和主观评价两部分,分别占总分的20%和80%。初评淘汰率为30%。初评评委设定为8人。终评以节目主观评价为主。终评评委设定为10人。
  初评中因格式错误导致技审工作站不能识别、专业硬盘播放系统不能读取的节目将直接被淘汰。
  1.客观测试
  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影像作品的客观测试参照《录制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细则》,见“附件1”。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影像作品的客观测试只对“附表1、附表2”中的内容做评测,不对图像信号电平指标和声音信号电平指标做评测,音频部分不要求记录国际声。
  2.主观评价
  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影像作品的主观评价是在专业硬盘播放系统等设备上重放节目介质,在节目介质上选取节目时长1/6、2/6、3/6、4/6和5/6附近点进行重放,对作品有关项目进行评定。
  2.1评定标准
  评定分五项进行,满分为100分。
  a.作品创意及艺术感染力
  满分20分。判断作品创意设计风格是否有较强的原创性,是否具有积极的价值观,能否展示优秀的视觉效果和艺术感染力。鼓励创新思维,展现新颖的表现形式。
  b.人工智能生成的成熟度
  满分20分。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是否能按原始创意实现高度可控。在画面逻辑、物体运动规律等方面,是否与真实世界或人类的自然感受相符合。鼓励隐式无感的AIGC技术,让观众在收听收看的过程中,感觉不到人工智能的生成痕迹。
  c.技术难度及先进性
  满分20分。评价作品的技术实现难度、是否自主可控以及先进程度。包括但不限于自主训练模型、自主搭建工作流程等。考量技术实现的可行性、稳定性,以及是否能推进行业技术进步。
  d.支撑材料丰富程度
  满分20分。支撑材料是否能清晰阐明作品制作的各项要点。
  e.作品画面质量、技术指标
  满分20分。从清晰度、色彩真实度、动态范围、噪波、画面一致性等方面判断作品画面质量。作品的客观技术指标(分辨率、码率、色彩范围等)是否满足相应平台的播出播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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